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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面转学申请; 3份 转入学校接受证 1份 转出学校转学证 1份 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 1份 家长单位证明 1份 户口簿或房产证 1份
1、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写出书面申请;填写申请表4份,并报教育局审批; 2、转入学校开出接受证; 3、凭接受证和转学申请表到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; 4、转学学生凭原学校开出的转学证、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,家长单位证明、实际常住户口簿和房产证(或其它有效证件) 到相应部门办理入学手续。 5、乡镇内转学报乡镇中心学校批准,跨乡镇、区转学和区直小学学生转学均需报区教育局批准。
不收费
《湖南省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办法》
教育局